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
    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自从2002年成立以来,一直致力于全方位的发展,吸纳各方面的专业人士,以求全方位的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。

 
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为当事人提供个人法律顾问服务。
  • 接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,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
  • 接受政府机构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委托,为政府机构或其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担当民事案件的委托代理人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担当行政案件的委托代理人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担当国家赔偿案件的委托代理人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聘请,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聘请,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代为提出申诉、控告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聘请,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为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。
  • 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,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担任辩护人。
  • 接受自诉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辩护人。
  • 接受自诉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。
  • 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律师见证服务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代为参加调解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代为参加仲裁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代为进行申诉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
  •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,出具法律意见书、提供合同审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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